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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力林業局
2020年,某事業單位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與某公司簽訂教學設備采購合同 。其后,因該事業單位未按約定支付合同款,該公司將其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支持該公司的訴訟請求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告知該公司,因該事業單位賬戶內的款項均為專款專用,故不能對其賬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該案進入僵局狀態 。
請問,該案應如何處理?
類案索引
其一:( 2021 )最高法執復 33 號執行復議審查案
黑龍江高院在執行案件過程中,凍結了伊春鐵力林業局在工商銀行開設的 6 個賬戶,總計 9000 余萬元 。鐵力林業局提出執行異議,認為被凍結的賬戶均為專項資金賬戶,包括森林撫育資金、天然林保護資金、天然林保護工程資金、安置職工基本養老和醫保補貼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林業局職工養老保險資金、中藥材基地資金等,不應當被凍結 。
黑龍江高院經審查認為,專項資金是明確了用途的資金,下撥機關明確了使用去向 , 這種資金都會要求進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 。因此,專項資金一般不應視為是單位和企業的自有資金或收益,不在被執行資產的法定范圍內 。人民法院采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 。但被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中,判定企業的存款性質應以存款用途及賬戶的種類作為標準 。根據該院查證的事實及綜合本案相關證據材料可以確認,該院所凍結的上述6個銀行賬戶均為專項資金賬戶,該院對上述專項資金賬戶進行凍結,適用法律不當,依法應予糾正 。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根據本案查明事實,黑龍江高院凍結的六個案涉賬戶,分別為森林撫育資金專戶、天然林保護工程資金專戶、一次性安置職工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補貼專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職工養老保險專戶和中藥材基地資金專戶 。上述賬戶性質均為專用賬戶,賬戶內資金來源或為上級撥款,或為業主繳納的公共維修資金,其用途均明確為專款專用,結合本案鐵力林業局提交的財政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出臺的相關文件、案涉賬戶銀行對賬單、開戶行出具的說明等證據,黑龍江高院認定被凍結的被執行人六個銀行賬戶內的資金系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具有事實依據 。海洋公司未提交充分證據推翻上述認定,亦未提供證據證明鐵力林業局存在財務混同、改變資金性質的情形,故海洋公司的相關復議理由缺乏事實依據,不能成立 。
其二:(2019)最高法執復38號執行復議審查案
青海高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王化作、彭永錄、金秉承與被執行人久治縣人民政府、久治縣發展改革和經濟商務局合同糾紛一案中,凍結了久治縣發改和商務局的銀行賬戶,被執行人不服,向青海高院提出書面異議 。
青海高院認為,從久治縣發改和商務局提供的相關證據來看,該院凍結的久治縣發改和商務局在青海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82×××49賬戶確屬財政資金專用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確屬財政性資金 。該賬戶內的資金在名義上屬于久治縣發改和商務局 , 但實質上是久治縣發改和商務局代為管理的財政性專用資金,且該賬戶內的資金用途是特定的公共服務建設項目 。久治縣發改和商務局對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的特定項目對相應的資金進行支付,并無對該賬戶內資金進行自主支配的權利 。所以,該賬戶內的資金實質上并不屬于久治縣發改和商務局所有 。為保障行政單位正常履行職能,人民法院在執行涉及行政單位承擔責任的生效法律文書時 , 只能用該單位財政性資金以外的自有資金清償債務 。故久治縣發改和商務局關于解除對久治縣發改和商務局財政資金賬戶的凍結措施的異議請求成立 , 予以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