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人申請,軍隊相關單位審核,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準 。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按民政部辦公廳、總參謀部軍務部《退役士兵檔案移交審核工作規程(試行)》(參務〔2013〕360號)的規定執行 。具體是:
1、隨配偶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結婚證原件、配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原件(或集體戶口復印件蓋戶口專用章)、工作單位證明信(無工作單位的由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
【包頭安置申請流程】2、隨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父母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原件(或集體戶口復印件蓋戶口專用章)、工作單位證明信(無工作單位的由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
3、隨配偶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配偶父母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原件(或集體戶口復印件蓋戶口專用章)、工作單位證明信(無工作單位的由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原件、配偶與其父母的關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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