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21年8月25日 。
近日南京市政府出臺《關于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的若干舉措》(寧政發〔2021〕74號),推出十項舉措,助力市場主體恢復元氣、增強活力 。
對此,南京人社局發布 。
?本次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實施期限?
南京市本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及工傷保險階段性減征的社保費為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當期社保費 。
注意:
【南京疫情期間降低社保費率正常實施時間是什么時候2021】用人單位補繳2021年8月之前的社保費,以及預繳2021年10月之后的社保費,均不屬于此次減征范圍 。
相關經驗推薦
- 2022沈陽于洪區疫情防控青年志愿者招募
- 2022沈陽法庫縣疫情防控青年志愿者招募
- 2021南京疫情期間哪些單位可以申請社保緩繳
- 南京市工傷保險處電話 南京工傷保險賠償辦理窗口+電話
- 疫情期間南京用人單位怎么申請緩繳社保2021
- 南京疫情期間單位沒有按時辦理參保怎么辦
- 南京社保工傷保險比例 南京工傷保險比例單位和個人
- 南京工傷保險賠償流程 南京工傷需要線下辦理報銷手續嗎
- 因疫情影響普蘭店部分公交路線停運或調整
- 疫情期間陜西省直公積金網上辦理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