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范圍
(一)住房公積金連續繳滿3個月的職工;
(二)本人及配偶在吉林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
二、所需材料
(一)15日內有效的房屋登記信息查詢證明(僅外縣市繳存職工提供) 。
(二)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須提供:
1.房屋租賃合同或租賃證明;
2.吉林省增值稅普通發票;
(三)有效身份證明:
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原件 。
(四)婚姻證明:
1.提取職工為已婚的,須提供結婚證原件;
2.提取職工為單身的,須填寫《個人單身聲明》;
3.提取職工為離異未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原件 。
(五)僅限銀行卡轉賬提取:
須提供提取人名下的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吉林銀行任意一張I類借記卡,無借記卡的不予辦理 。
三、提取時限和額度
(一)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滿365日)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提取時最后繳交月月繳存額50%的12倍;
【吉林市公積金租房怎么提取 長春公積金租房提取需要什么資料】(二)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每年(滿365日)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申請當月租賃住房實際支出的12倍;
(三)職工繳交住房公積金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繳交月數核定提取倍數 。
四、辦理場所
吉林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各分支機構 。
五、辦理流程
(一)辦理人持要件提出申請;
(二)各分支機構對要件進行審核;
(三)審批通過后,辦理人確認并簽字,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名下的銀行卡;
(四)業務辦結后,初審柜員在《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上加蓋業務受理章,辦理人將《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單位留存聯返還單位,作為記賬憑證 。
六、辦理時限
符合規定的,即時辦結;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該筆業務受理完畢 。
相關經驗推薦
- 長沙職工家庭的個人征信出現哪些情形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 e福州便民服務自助終端可以辦理哪些公積金業務
- 2020年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 2020東莞公積金貸款主要變化一覽
- 吉林市低保戶住房公積金提取 吉林省低保戶的條件及補助標準
- 職工在長沙市購買二手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 東莞公積金買房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東莞公積金購房提取資料
- 吉林市公積金遭遇突發情況提取 吉林市公積金網上為什么提取不了
- 長沙公積金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有沒有次數和金額限制?
- 東莞建造自住房提取公積金需要什么材料?
- 吉林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出國定居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