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江寧區低保條件 南京江寧區低保申請材料一覽】持有江寧區常住戶口的城鄉居民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申請低保 。
辦理材料
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房產證明;
農村居民應提供土地承包經營證明;
殘疾人需提供《殘疾人證》;
獨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且未就業的,應提供所在地街道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出具的就業登記證、培訓和推薦就業記錄材料;
失業人員應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有關失業證明;
患病的,提供申請之日前1年內的診斷證明及治療記錄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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