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對象:
市外公民,依照《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辦法》的規定,進行了個人信息登記的,因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損壞、丟失等原因需換領補領的,可在其就業、就學、居住所在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或"一站式服務"辦證點申請辦理 。(臨時居民身份證不能異地辦理) 。
所需材料:
憑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證件之一,包括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居住證、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均可異地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 。
不予受理的對象:
【成都異地身份證辦理流程 2022成都身份證省內異地辦理指南】1、容貌變化較大,或者人口系統照片與歷史制證照片差別較大,且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2、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機動車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機動車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
3、申請人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址(省內住址變更的除外)與人口系統中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
4、有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不良信用記錄的 。
申辦流程:
1、辦證申請 。申請人持居民戶口簿、居住證等相關材料,到實際就業、就學、居住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
2、采集信息 。申請人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等材料,民警審核通過的,現場采集人像和指紋信息 。
3、繳納工本費 。按照有效期滿換領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40元的標準繳納工本費;同時領取公安機關發放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
4、證件領取時間及方式 。公安機關自公民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制證并發放居民身份證 。受理點領取的,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單到異地受理點核驗并領取證件;委托速遞部門]代為領取投遞的,申請人應在收到居民身份證30日內,就近到受理點進行居民身份證核驗 。
5、屬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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