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因特殊情況未正常申領失業保險金,可以辦理補發手續 。
失業人員因患病住院治療或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一個月或連續兩個月未能及時辦理失業保險金按月申領手續的,可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內,向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部門提出不超過兩次的補發申請,經區人社局審核合格后,予以補發;未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內提出補發申請的,不予補發 。【天津因特殊情況沒有領失業金可以補發嗎?】
無特殊原因未正常申領失業保險金,有什么影響?
失業人員未在規定時間辦理按月申領手續的,當月失業保險金不再享受;連續3個月未辦理失業保險金按月申領手續的,自第3個月起,暫停代繳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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