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地區新生兒上戶口還要回戶籍地辦理嗎?】長三角地區新生兒上戶口還要回戶籍地辦理嗎?
答:符合要求的無需回戶籍地辦理 。
在上海市,江蘇、浙江、安徽省全域內出生并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父母雙方或一方為四地戶籍居民,隨父或隨母在長三角區域家庭戶內申報出生登記的新生兒,其父(母)可在實際居住地向公安機關提出跨省(市)新生兒入戶申請,符合父母雙方為同民族、婚內出生等辦理條件的,即可簽署《長三角跨省(市)新生兒入戶承諾書》,留存郵寄信息及聯系方式并提交辦理材料原件 。
如果入戶申請不符合擬入戶地的入戶政策規定,則不能辦理跨省(市)新生兒入戶手續,需要申請人返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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