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區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補充意見:
一、學校批次
根據市招生工作意見,結合本區教育發展實際,我區第一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學校為高淳高級中學和湖濱高級中學 。
二、普通高中指標生
(一)指標生分配辦法繼續實行高淳高級中學招收指標生的辦法 。指標生計劃比例為統招計劃的70%,以全區具備指標生報考資格的學生數為基數分配到所有初中校 。
(二)指標生計劃數高淳高級中學指標生分配到各初中校計劃數:
1.高淳高級中學指標生錄取控制線按全區中考成績排名前35%考生的最低分劃定,在此控制線上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返回統一招生計劃錄取 。
2.市屬普通高中指標生直接分配到各初中校,錄取控制線按全市中考成績排名前30%考生的最低分劃定,根據各初中校的指標數和考生所填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三、統一招生管理
南京市中招領導小組協調和管理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實行全市各類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統一制定招生辦法、統一組織報名考試評卷、統一進行招生錄取 。
我區招生工作在區招委會和區教育局統一領導下,由區招考中心具體負責 。各中學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工作 。
四、加強招生宣傳
《南京市高淳區2020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補充意見》以及相關的實施辦法,將通過高淳教育網、高淳區招生考試微信公眾號和微博等媒體向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作廣泛宣傳 。各初中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向學生、家長宣傳招生政策、辦法,并認真接受學生、家長的咨詢 。
各招生學校的招生宣傳材料須事先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并由區招考中心扎口統一向考生發布 。招生學校不得發布虛假廣告誤導社會、學生及其家長;不以簽約承諾進校、進實驗班、特長班等名義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有償”招生 。
初中學校在中考文化考試前一律不得接受招生學校進校宣傳 。不得向市、區招考中心之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提供生源信息,不得通過向招生學校推薦生源等收取費用 。
【2020南京高淳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安排一覽】五、規范招生紀律
區教育局要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確保招生工作合法有序地進行 。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嚴格規范招生行為 。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招生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及時查處、糾正招生考試中的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
附件:《》(寧招委〔202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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