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辦初中、小學
1. 地段生入學報名:
(1)7月1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到指定學校驗證復查 。
(入讀小學應持材料為:《幼兒素質發展情況報告冊》、預防接種證、戶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入讀初中應持材料為:《小學生素質發展情況報告冊》、小學畢業證書、戶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 。)
(2)在外縣市幼兒園畢業、小學畢業,符合入學條件的新生,于7月1日,由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到相關學校驗證報名 。
(入讀小學應持材料為:《幼兒素質發展情況報告冊》、預防接種證、戶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入讀初中應持材料為:《小學生素質發展情況報告冊》、小學畢業證書、戶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全國學籍號 。)
7月10日前,學校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
8月30~31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持《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到指定學校報名注冊 。
2.非地段生的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報名: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張家港市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的通知》(張政發規〔2016〕6號)精神,新市民子女就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其法定監護人應到租住地所在鎮(區)新市民事務中心窗口辦理積分管理入學申請 。經積分排名獲得入學準入資格的新市民,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積分入學準入卡和相關資料(戶口簿、《幼兒素質發展報告冊》或《小學生素質報告冊》、預防接種證等),到準入學校為其子女辦理入學手續 。
(二)市特殊教育學校
市特殊教育學校面向全市招收3~15周歲的適齡智障、自閉癥等中重度殘障少年兒童(具體招生辦法見附件2、3) 。各鎮(區)教衛文體辦公室要做好盲、聾、弱智等殘障兒童的調查摸底和入學推薦工作,并將適齡聾童、盲童名單于6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由市教育局聯系去蘇州盲聾學校就讀 。
(三)市外國語學校、常青藤實驗中學、楊舍實驗學校
外國語學校、常青藤實驗中學、楊舍實驗學校應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0〕2號)、《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學校管理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意見》(蘇教基[2017]20號)文件規定,在市教育局指導下,按照規定的招生計劃、招生簡章,遵守發布時間一致、報名時間一致、錄取時間一致等原則,6月開始預報名,7月1~4日進行招生,7月10日前將所招收學生的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收費按物價、教育、財政等部門核準的標準執行 。2018年外國語學校招生1110人(包括兩個校區,小學部460人、初中部650人),常青藤實驗中學初中部招生630人,楊舍實驗學校小學部招生100人 。
(四)民辦新市民子女學校
民辦新市民子女學校發布招生簡章應報所在鎮(區)教衛文體辦公室及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批備案;必須按照所在鎮(區)劃定的施教區招生,不得跨區搶拉生源,不得超越學校招生能力招生,不得超越辦學許可的范圍招生;招生對象、流程等相關要求與公辦學校相同 。要按物價、財政、教育等部門核準的標準收費,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 。
工作要求
(一)確立全局觀念
各鎮(區)、各校要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出發點,按照國家、省、蘇州市、張家港市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指標體系的總體要求,均衡教育資源配置,科學預測事業發展,認真制定入學工作的事業計劃、實施方案和操作辦法 。本著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原則,從全局出發,協同排難,妥善解決新生入學矛盾 。市教育局將協同有關鎮(區)做好新生入學的協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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