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條件:
1.持有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記載居住地址屬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區的《江蘇省居住證》;
2.正在南京市繳納,且連續繳納六個月(含)以上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在本省外市繳納城鎮職工社保的,可在南京市累計認可 。
【南京 四區 落戶 南京四區落戶條件是什么樣的】*注: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材料的當月,應在南京市繳納城鎮職工社保 。
隨遷條件:
符合以上落戶條件,且在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鎮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其滿足及規定的市外投靠遷入條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退休父母,可同時辦理隨遷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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