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質家具|地產商萬一破產,買到爛尾樓的用戶還要繼續還房貸,什么道理?

木質家具|地產商萬一破產,買到爛尾樓的用戶還要繼續還房貸,什么道理?

文章圖片

木質家具|地產商萬一破產,買到爛尾樓的用戶還要繼續還房貸,什么道理?

文章圖片




恒大現在所面臨的債務危機是人盡皆知的事情 , 是否存在破產的可能我們不敢妄下結論 , 我們僅討論一個問題:房企萬一破產 , 購房者還需要繼續還房貸嗎?這個問題其實沒有固定答案 , 關鍵看房子交付進度和產權轉移進度:第一種情況:已經正常交付的房子 , “正常交付”分為兩種情況 , 一種是房子已交付且不動產權證已完成辦理 , 另一種情況是房子雖然已經交付 , 但產權證尚未辦理 。



對于“已交房、已辦理產權證”的購房人來說 , 房企破產對其一點影響也沒有 , 此時購房者與房企已經不存在關系 , 僅與銀行存在以房產抵押為擔保形式的借貸關系 , 購房者只需要繼續向銀行按月還房貸即可 , 房屋權利歸屬不存在任何疑問 , 只要購房者按月還款房貸 , 房子所有權始終歸購房者所有 。

對于“已交房 , 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購房者來說 , 雖然購房者已經支付了首付且銀行已經以購房者的名義支付了余款 , 但產權尚未轉移到購房者手上 , 開發商沒有履行完合同 , 違約在先 。 這個時候購房者有兩個選擇:一是催促開發商或第三方協調辦理產權證 , 購房者繼續按月還房貸 。 雖然房企已進入破產程序 , 但買賣關系還存在 , 開發商仍然有協助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義務 。 即便開發商不協助 , 購房者也可以自行辦理房產證 , 帶著購房合同、購房人身份證已經完稅證明、購房發票等到不動產部門自行辦理即可 , 不動產部門核實后應當給予辦理 。



二是房企尚處在破產程序中 , 法人資格尚未注銷的 , 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 , 并且依法享有房屋升值帶來的溢價 , 退房后購房者就無需償還貸款了 。 不過 , 既然房企因為資金問題而破產 , 現實中退房的概率很小 , 畢竟開發商需要拿出資金償還銀行房貸 , 房企大概率無力承擔 。 因此 , 在這種情況下 , 退房幾乎無可能 , 更常見的是第三方出面協調盡快辦理產權證 , 且這個周期是很長的 。

第二種情況:尚未交付的房子 , 這種情況多見于“期房” , 不少購房者在拿到房子之前 , 已經支付了首付并按月還款房貸了 , 此時房子或者只建了一半 , 或者已建成但相關配套設施尚未完成 , 房子沒有達到交付的要求 。 遇到這種情況就比較麻煩了 , 受損的不止是購房者 , 同時還有銀行 , 因為銀行尚未拿到房產這一抵押擔保物 , 保障不足 , 一旦購房者斷供 , 銀行也無法處理變現一套尚處在建設中的房產 。




但沒拿到房子并不意味著購房者就不用還房貸了 , 房子雖然爛尾 , 但購房者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還有效 , 購房者依然需要繼續還款 , 如果逾期時間較長 , 銀行會將開發商和購房者同時起訴 , 追究開發商未正常交付而給銀行造成的抵押物不完整的責任、追究購房者逾期的責任 。 開發商在銀行一般都有保證金 , 銀行起訴后可以根據執行書劃扣保證金 , 以此抵償房貸款 , 剩余不夠的部分再向購房者追償 。 當然 , 購房者也可以向開發商提起合同解約 , 追責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的責任 , 同時追償首付款 。


【木質家具|地產商萬一破產,買到爛尾樓的用戶還要繼續還房貸,什么道理?】
在實踐中 , 遇到開發商爛尾、跑路、破產情況時 , 現實中的做法往往不是按上文所說的這樣執行 , 相關部門會出面引導其他房企接盤繼續開發 , 如此一來購房者、銀行的利益就都能得到保障了 。 綜上來說 , 無論是現房、期房 , 也無論產權證是否已經辦理完成 , 基于購房者與銀行簽訂的借貸合同已經成立 , 且不會因為開發商破產而喪失履約還款義務 , 所以購房者是需要繼續還款的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