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70年房屋產權過期后,國家會收回房子嗎?一文讀懂房屋產權

有些人可能有這樣的錯覺,產權年限就是房子所有權歸屬的年限。甚至疑惑問:到年限之后,國家是不是會回收我的房子。實際上,這是對于房屋產權的不理解。
本文從六個問題出發,帶你全面了解房屋產權。
出讓|70年房屋產權過期后,國家會收回房子嗎?一文讀懂房屋產權

一、那么什么是房屋產權?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
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受到我國《物權法》的保護,其年限是永久的;
而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一項使用權,根據土地規劃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二、40年、50年和70年產權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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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是指商住房,例如辦公樓、商鋪、寫字樓這種純商業房。商業房的特點是物業費、水電費等費用是比較高的,而且不允許煤氣入戶以及使用明火做飯。
50年產權為工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以及綜合用地;
70年產權是指住宅房,也就是老百姓住的普通住宅。其特點是物業費、水電費等費用以及生活成本較低。
三、房屋產權從什么時候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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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有個錯覺就是房屋產權是在買到房子后計算年限的,其實是開發商拿到用地之后就開始計算的,這也是為什么有些人買到的房子產權快過期了。
四、小產權房和大產權房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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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又稱為零產權房:
小產權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一種約定俗稱的稱謂。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所以叫做“鄉產權”,又叫“小產權”。小產權房分為3種:
1、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于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非本村的市民不能購買;
2、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
3、各類農業園或養老院的別墅。
這些小產權房因為都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以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也可以稱為“0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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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和大產權房的區別:
1、大產權有房產證,小產權沒有房產證。大產權房有五證,受法律保護,有完整產權。小產權,沒有五證,不受法律保護,只有部分產權。
2、大產權拆遷有補償,小產權沒有。也就是說,如果政府要拆遷房子,小產權業主基本不會得到拆遷安置補償;
3、小產權房屋質量沒人監督,存在安全隱患,而且除了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難以保證以外,入住后的物業管理也極容易出現問題;
4、小產權由于沒有正規的產權證,不能作為抵押或上市專賣。也就是說,買小產權房不能貸款,只能一次性付全款。
無論是宅基地轉讓還是小產權房買賣都具有較大法律風險,大家務必謹慎對待。近日,國土資源部再次重申:小產權房不得通過不動產登記合法化,所以大產權房相對較安全又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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