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婚前房屋 婚后賣掉 再買房,怎么分

二手房|婚前房屋 婚后賣掉 再買房,怎么分

小汪(男)結婚前全款買了一套房子 , 登記在自己名下 。 和小哞結婚之后 , 兩人把小汪婚前的房子賣掉 , 所得房款100萬元作為首付款 , 再貸款100萬元 , 花了200萬元買一套大點的房子 。
婚后買的這套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萬一離婚如何分割?
我們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來分析 。
1.婚后的房產只寫了小汪一個人的名字 。
這種情況下 , 房產屬于小汪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的混合體 。 小汪婚前的房產在婚后賣掉 , 所取得的房款屬于小汪的個人財產 , 不會因為婚姻關系的存續轉化為共同財產 。 用這部分房款作為首付款買房 , 首付款對應的房產價值仍屬于小汪的個人財產 。 雙方還貸部分對應的房產價值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假設離婚時房產價值400萬元 , 貸款已全部還清 , 不考慮其他因素 , 小汪可以分得300萬 , 小哞可以分得100萬元 。
2.婚后的房產只寫了小哞一個人的名字 。
這種情況下 , 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雖然首付款來源于小汪的個人財產 , 但房產登記在小哞名下 , 視為小汪將個人財產贈與小哞 , 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假設離婚時房產價值400萬元 , 貸款已全部還清 , 不考慮其他因素 , 小汪和小哞各分得200萬元 。
3.婚后的房產寫了小汪和小哞兩個人的名字 。
毫無疑問 , 房產屬于小汪和小哞的共同財產 。 這時又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情況 。 雙方在不動產權證上約定了比例 , 就是按份共有 , 離婚時按照約定的比例分割 。 沒有約定比例 , 雙方就是共同共有 , 離婚時平均分割 , 但實踐中有的法院會考慮雙方對于房產的貢獻 , 誰出資多誰適當多分一些 。
【二手房|婚前房屋 婚后賣掉 再買房,怎么分】日常生活中 , 婚前買房婚后賣掉再買房的情況特別多 , 情節也比小汪和小哞的情況復雜很多 。 律師的財產規劃建議不能保障婚姻不出現問題 , 但可以保障離婚時財產權益不受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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