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岳陽頒發首證,“房子不歸我,但我能住”已實現

房子|岳陽頒發首證,“房子不歸我,但我能住”已實現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采訪人員 郝家勇 通訊員 于琮)2月11日,家住湖濱社區宏潤家園的孟女士順利拿到居住權不動產登記證明,這也是岳陽市產生的首張居住權證明,它標志著岳陽市居住權登記的正式落地。
岳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居住權是《民法典》物權編新增的用益物權的種類,是指權利人為了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或遺囑,在他人享有所有權的住宅之上設立的占有、使用該住宅的權利。居住權登記,能有效解決養老住房保障、共有財產分割方面等現實問題,有利于促進家庭和諧,有效保障弱勢群體基本需求。
在現實中,離婚案件的弱勢一方、孤寡老人等群體往往面臨住房基本需求難以得到滿足的困境,通過設立居住權,將從法律層面有效解決這一難題。最明顯特征的就是“房子不歸我,但我能住”。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人表示,居住權登記是國家層面維護人民群眾切實利益的有力舉措,中心將認真貫徹落實《民法典》相關要求,依法登記,為增強人民幸福指數作出積極貢獻。有該項業務需求的市民,現在均可攜帶身份證明、不動產權證書、居住權合同,或生效的遺囑、遺囑人的死亡證明,或生效的法律文書等申請材料,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咨詢辦理。
【 房子|岳陽頒發首證,“房子不歸我,但我能住”已實現】來源:岳陽日報
作者:郝家勇 通訊員 于琮
編輯:李雨沁

【來源:岳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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