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AI幻覺第一案,有意思有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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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AI幻覺第一案,有意思有啟發!
AI胡說八道 , 到底誰負責?
最近有兩起AI幻覺案件 , 鬧上了法庭 。

這兩起案件 , 非常有意思 , 也頗具現實指導意義!
案子一:國內AI幻覺第一案1月份 , 杭州互聯網法院判決了一個案子 。
事情是這樣的↓
2025年6月 , 梁某使用某AI應用程序查詢高校報考信息 , AI給出了不準確高校信息 。
梁某指出錯誤后 , AI竟然回復↓

直到梁某向AI提供該高校的官方招生信息 , AI才終于敗下陣來 , 承認自己生成了不準確的信息 。

梁某遂提起訴訟 , 認為AI生成不準確信息對其構成誤導 , 使其遭受侵害 , 要求這款AI的運營者賠償9999元 。

梁某起訴的理由是:

AI生成的不準確信息對其構成誤導
增加了核實和維權成本
平臺應承擔侵權責任
而被告的AI提供商抗辯邏輯也很直接:
內容由模型自動生成 , 不構成平臺的意思表示
平臺已盡到合理注意義務 , 無過錯
梁某并未產生實際損失 , 因而亦不構成侵權
最終 , 法院一審駁回了原告梁某的訴訟請求 。
原、被告均未上訴 , 判決現已生效 。
從該起法院判決來看 , AI公司還暫時不用對幻覺承擔絕對責任—前提是AI沒有回復違法有害信息 , 以及公司采取了一定技術措施 。
案子二:AI侵犯名譽權案2月6日 , AI 侵犯名譽權首案開庭 , 在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 。
原告為一名律師 , 被告為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 。
事情是這樣的↓
原告黃律師在2025年5月檢索百度發現 , 百度AI自動生成了幾條關于他的嚴重虛假負面信息 , 包括威脅法官、介紹賄賂、偽造印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刑事犯罪 。

有人將百度AI生成的該虛假信息傳播給他正在代理案件的委托人及委托人家屬 , 給他帶來巨大困擾和損失 。

黃律師因此提起訴訟 , 要求百度公司立即停止名譽權侵害行為 , 并發布澄清和道歉聲明;賠償100萬元職業信譽損失和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

據黃律師透露 , 該案近日在法院一審開庭 , 百度在庭審中辯稱人工智能既不是自然人 , 也不是法人 。
百度提供中立技術服務 , 并未發布誹謗或侮辱信息 , 不存在任何主觀過錯 。

百度還提出AI幻覺不可避免的抗辯理由↓
本案行為是人工智能生成 , 也包含了原告連續高頻詞搜索導致AI產生幻覺 。
AI幻覺不是百度故意所為 , AI幻覺是行業通行現象 , 屬于當前技術階段不可避免現象 , 會通過技術迭代改善 。
兩個案件核心爭議點:AI胡說八道 , 責任算誰的?杭州案的判決 , 其實回答了一個關鍵問題:
AI在對話中“說出”的內容 , 算不算平臺的真實意思?
或被視為平臺運營者的意思表示?
這實質上涉及人工智能是否具備民事主體資格的問題 。
法院的答案克制:
?現行法律下 , AI不是民事主體
?也不是平臺的代理人
所以 , AI平臺抗辯的理由之一 , 通常是↓

哪怕AI在對話里說“賠償10萬元” ,
那也只是模型生成的語言結果 ,
并不自動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承諾或合同關系 。
但是 , AI不是擋箭牌 , 不能成為平臺免責的托詞 。

平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 關鍵看幾件事——
是否生成了違法或有害信息
是否設置了明確的風險提示
是否采取了合理的技術防控措施
是否存在明顯過錯或管理疏忽
是否造成了實際損害
是否構成侵權行為
......
這兩起案子 , 劃出了一條早期邊界:AI不能獨立承擔責任 , 但平臺也不能完全置身事外!
真正嚴峻的問題在后面未來更復雜的場景一定會出現:
?AI金融計算失誤
?AI醫療誤導
?AI投資建議失誤
?AI法律意見錯誤
?AI自動生成企業負面信息
?AI指導核心生產系統錯誤
到那時 , “AI沒有主體資格”還夠用嗎?“行業通行現象”還能站得住嗎?
【國內AI幻覺第一案,有意思有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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