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在我心中手抄報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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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在我心中手抄報內容【憲法在我心中手抄報簡單】國家憲法日基本介紹
國家憲法日(National Constitution Day) , 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 在每年的12月4日而設立的節日 。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 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 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 。 2014年11月1日 ,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 , 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個國家憲法日 。 從12月1日至7日 , 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在全國部署開展以“弘揚憲法精神 ,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主題的“憲法宣傳周”活動 , 這也是中國第二次開展“憲法宣傳周”活動 。
立法設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4日 ,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現行憲法是對1954年制定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繼承和發展 。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 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 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 , 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 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 , 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 , 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 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 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 , 弘揚憲法精神 , 加強憲法實施 ,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
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 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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