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過戶需要的手續是房屋過戶的當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及其他必要材料到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過戶登記,然后房屋登記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 對于符合規定的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 并為其發放不動產登記簿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賣房過戶需要什么手續】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 , 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 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 。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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