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權具有可剝奪性對不對


榮譽權具有可剝奪性對不對


【榮譽權具有可剝奪性對不對】榮譽權具有可剝奪性不對 。《民法通則》第102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公民、法人的榮譽稱號 。榮譽權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貢獻或特殊勞動成果而獲得的光榮稱號或其他榮譽的權利 。其特征有二 。其一,榮譽權的客體是榮譽的本身及榮譽本身所包含的利益 。其二,榮譽權既是一種既得權,也是一種期待權 。榮譽既得權表現為榮譽權人對其已經取得的榮譽及其利益的獨占權,其他任何人都對這一權利客體負有不得侵犯的法定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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