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修理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汽車修理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汽車修理 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
2、全廠員工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具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
3、工作時不得在工場打鬧、追逐、大聲喧嘩 。
4、必須按規定 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
5、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汽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8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
6、加強對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隨意亂放 。
7、在車間、材料間等處所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使之保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都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
8、進入油庫,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庫 。
9、工作燈應采用低壓(36伏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
10、手濕時不得拉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嚴禁電器、電動機在雨天淋雨受潮 。
12、作業結束后,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 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整齊清潔 。
1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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