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后復學需要什么手續


休學后復學需要什么手續


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 , 休學到半年或未滿一年需提前復學 , 經校長同意后上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 , 方可復學 。復學時由家長持市級以上診斷證明及家長書面申請書上交學校 , 經校長同意后 , 學籍管理人員報到上級部門具體辦理 , 方可復學 , 復學后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
在校學生因病需要休學的' , 應持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住院病歷復印件 , 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 校長根據醫院診斷書在學生本人、家長的書面申請書上簽字后 , 方可由學校學籍管理人員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 具體辦理休學 。
【休學后復學需要什么手續】休學期間不得轉學 , 學籍由學校保留 。休學證明裝入學生檔案 , 并由校醫在學生檔案上填寫好 。畢業年級的學生無特殊情況一般不準休學 。
未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學生 , 不管其在校學習時間多長 , 均無學籍 。即使修業期滿 , 成績合格 , 也不能獲得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
學生可以通過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指定的網站查詢錄取信息 , 從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錄取 。教育部已經制訂了《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管理辦法》 , 學生可以憑借有效的信息通過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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