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在戶口所在地可以嗎】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因為無法調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自愿結束婚姻關系的行為 。離婚分為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必須回夫妻任一方戶籍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是訴訟離婚,起訴方開出對方的經常居住證明,就可以在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不強迫回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 。起訴人在立案前開具對方經常居住證明即可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離婚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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