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戶籍遷移新規定有哪些


2020年戶籍遷移新規定有哪些


根據2020年戶籍遷移新規定,如果戶口遷出,會出現以下幾種情形:1、父母在農村,但是子女已經把戶口遷出:父母在世時,此類家庭在農村的宅基地,子女還有使用的權利,但等到父母去世后,子女不再享有集體宅基地的使用權,他們的宅基地就會回歸村集體 。2、集體分紅 。子女戶口遷出后,沒有資格獲得分紅 。
法律依據:【2020年戶籍遷移新規定有哪些】《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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