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費每年幾月發


獨生子女費每年幾月發


根據各地的規定具體的發放日期都有所不同 。各地的獨生子女費基本上是當年3一4月申報,一般會在10一11月發放當年的覅用 。所以一般是10一11月 。但是按規定18周歲前的獨生子女才可以享受獎勵金,而過了18周歲就不能享受了 。同時,如果父母到了60周歲,可以一直享受了 。國家每月發10元作為父母獎勵費 。獎勵費由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當月起,一直發到子女年滿十八周歲 。
法律依據:【獨生子女費每年幾月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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