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生育難產的增加產假多少天


女職工生育難產的增加產假多少天


女職工生育難產的增加15天產假 。產假 , 是指女性在分娩前后一段時間內的特殊休假待遇 。
現行的國家產假規定是2012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 。草案調整了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 , 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 , 并規范了產假待遇 。
2014年我國產假規定 , 女職工若順產生育單胎 , 可享有98天的產假 , 其中產前休息15天 , 產后休息83天 。難產者增加15天產假;多胞胎生育者 ,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 , 增加15天產假 。
【法律依據】
【女職工生育難產的增加產假多少天】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 , 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 , 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個嬰兒 , 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 , 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 , 享受42天產假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