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條件不能拘留


哪些條件不能拘留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 行政機關可以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 但是不進行實際執行: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 , 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
【哪些條件不能拘留】【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 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 , 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 , 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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