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費誰承擔(dān)】

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dān) 。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yīng)當繳納的費用 , 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fā)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
【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 , 應(yīng)當按照規(guī)定交納案件受理費 。財產(chǎn)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 , 并按照規(guī)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 , 可以按照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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