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產權房小產權房


什么是大產權房小產權房


通常說的小產權房并不是一個嚴謹的法律概念 , 它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稱的稱謂 , 常見的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 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 , 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 , 所以叫做“鄉產權” , 又叫“小產權” 。
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 , 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 , 所以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
小產權房一般分為三種情形: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 , 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 , 只屬于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 , 非本村的村民不能購買 。第二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 。第三種是各類農業園或養老院的別墅 。
相對應的 , 大產權房是指由國家頒發產權證的叫做大產權房 , 包括40年產權、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 。我們平時購買的普通商品房 , 都屬于大產權房 。
法律依據:
【什么是大產權房小產權房】《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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