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追討時效有多久


債務追討時效有多久


債務追討的時效為三年 。對于還款期限明確的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起算,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因而其3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
【法律依據】
【債務追討時效有多久】《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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