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過他人同意拍攝他人違法嗎】

未經他人允許拍攝他人照片不構成侵犯肖像權,如果當事人強烈要求刪除,應當滿足當事人要求 。
如果未經當事人同意,將當事人的照片發布到網絡社區,公眾平臺,不管是否以盈利為目的,只要當事人主張,都屬于侵犯肖像權 。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未經他人的同意,用他人的照片當頭像的,是屬于侵犯肖像權的違法行為,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消除影響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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