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 。
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
【個稅子女教育終止時間】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
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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