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
對于取保候審的案件,因為辦理取保的前提條件就是認為該案的情節比較輕微,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采取取保候審不至于發生社會危害性,所以,如果在公安偵查階段或者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能夠爭取到取保候審,那么在后期法院審理階段,大部分案件都能夠被被判處緩刑 。
【取保候審能判緩刑嗎】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一條 【量刑的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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