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價承諾法漏量怎么辦,民法典版順口溜牢記在心很實用

澄清、說明或補正的內容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也就是要與報價表的小寫金額、各報價明細合計數保持一致 。根據上述規定,當出現報價大寫金額漏寫時,評標委員會可按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的情形(因為有小寫金額),要求投標人以書面形式進行澄清、說明或補正,應加蓋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 。
工程量清單漏項,造價公司如何處理?
從標題上看上去,個人理解有以下三種情況:情況1:例如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現場需要采用攪拌樁進行地基加固,然后進行填方,但是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內只有填方,地基加固項目清單漏項 。情況2:例如鉆孔樁施工包括:護筒埋設、鉆孔、泥漿外運、鋼筋籠制安、混凝土灌注、鑿樁頭,乙方拿到招標預算后,發現組價時泥漿外運未包括在單價內 。
情況3:一些措施項目,在清單內未能體現 。這三種情況的處理方式:1、第一種其實就是常規的我們所說的施工圖量差了,這類要結合項目合同類型,如果是單價承包合同,這個就正常的工程數量偏差處理即可;如果是施工總價承包合同,首先建議搭順風車,在施工的過程中,搭接其它變更項目,將數量納入,前提是要與設計單位溝通好;如果前面一條路走不通,受總價承包合同條款約定,只能走風險包干費處理 。
2、第二種情況不好解決,如果出現我所說的泥漿外運漏項,可以從環保角度入手,搜集項目所在地環保方面的文件或者讓環保局出具相關文件,通過變更設計處理;這類有過先例的 。3、第三種情況在鐵路項目上一般是很難解決的,按照清單計價規范里面的說法是可以編制方案報發包人審核后,增加合同額,但是在鐵路上措施費一般都是包干使用,不予調整的,迫不得已只能發揮“風險包干費”了 。
投標文件中報價大寫金額漏寫如何處理?
你好,對這一情形在《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在實務工作中一般有以下二種處理方式:一、作廢標處理投標文件的報價是制作投標文件的重要、核心條款,當出現漏寫大寫金額時,評審專家一般會嚴格把握,作為實質性內容未響應而作廢標處理 。因此,投標人在制作標書時的認真核查是非常重要的 。二、按程序進行澄清、說明或補正《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對投標文件報價出現前后不一致的,明確了具體處理原則,其中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
也就說,在投標文件中出現大小寫金額不一致等情形時,并沒有直接作廢標處理,還是充分尊重客觀事實,作出適當的判斷 。同時,《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的計算錯誤的內容,評標委員會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 。
根據上述規定,當出現報價大寫金額漏寫時,評標委員會可按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的情形(因為有小寫金額),要求投標人以書面形式進行澄清、說明或補正,應加蓋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 。但是澄清、說明或補正的內容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也就是要與報價表的小寫金額、各報價明細合計數保持一致 。歡迎關注“財務意識流”,交流財務、政府采購等話題 。
固定總價的合同,開工后發現漏項、漏量達40%,該如何應對?該怎么追加合同價款?
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屬于發包方的責任,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合同實際支付款項增加,施工方可以要求發包人追加合同價款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追加合同價款,最好的辦法,是與發包方協商一致,重新簽訂協議,或者簽訂補充協議,追加合同價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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