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發售期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招標文件發售期的時限要求

對于邀請招標項目而言,其招標文件的發售期是不是必須遵循“不得少于5日”的規定,業界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認識:一種觀點認為:《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的規定,沒有明確是公開招標項目是邀請招標項目,也沒有明確是資格預審項目是資格后審項目 。
如何確定邀請招標文件發售期?
對于邀請招標項目而言,其招標文件的發售期是不是必須遵循“不得少于5日”的規定,業界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認識:一種觀點認為:《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的規定,沒有明確是公開招標項目還是邀請招標項目,也沒有明確是資格預審項目還是資格后審項目 。因此,《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關于“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的規定,不僅適用于公開招標項目,也適用于邀請招標項目 。
【招標文件發售期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招標文件發售期的時限要求】另一種觀點認為:《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關于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的規定,其立法目的是為了體現公開原則的要求,防止采購人利用縮短文件發售期等方式限制和排斥潛在投標人,從而促使更多的潛在投標人參與競爭,保障招投標活動的競爭性 。但是,對邀請招標項目而言,由于其潛在投標人已經確定,招標文件的發售對象也已經固定,不存在應當讓更多的潛在投標人有充分寬裕的時間購買招標文件參與競爭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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