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林業生產服務管理服務用房,管理用房少批多建( 二 )


森林經營單位申請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內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占用林地的,應當提供前款(一)、(二)項規定的材料 。從《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第四條不難看出,即便是經營單位(一般指大型國有或集體林場)在屬于自己的林地范圍修建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也需提供項目批準文件(一般項目規劃設計做附件)和林地權屬證明,而承包經營的單位還需提供林地使用可行性報告(包括環保評估、環保措施等等)、征占用林地協議等 。
“規劃許可證”探討提問者使用了“規劃許可證”這個名稱,可能不太準確,但如果是指林地征占用許可證的話,那么就無需多解釋,前面已經明確指出,即便是森林經營單位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修建為林業生產服務的設施也必須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也就是說需要“規劃許可證”的 。其次,“規劃許可證”也許是指所建設的為林業生產服務的設施內容和規模布局,這個也是必須有的 。
因為不僅申請征占用林地提供材料方面需要(項目批準文件的附件、可行性報告附件等),涉及到征占用林地的面積上也需要,如修建林區公路多長多寬、新建機具庫房設施多大面積、新建生活設施多大面積、育種育苗大棚溫室多大面積等等,需要填報具體的量化數據,而且還需要附勾繪制作的詳細的位置面積圖紙的 。綜上所述,在林地內修建為林業生產服務的設施,需要辦理林地征占用許可證,其中建設的項目規劃設計也是必須有的,具體依據是國家林業局2號令——《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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