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誰發明的

公攤面積據說是李嘉誠發明的 。公攤面積是李嘉誠在進行相關房地產開發的時候所采用的一種做法,后來被香港其他開發商所共用 。不過從我們查找到的資料可以發現,國內媒體上首次出現關于公攤面積的論述是1996年的一次法學期刊上出現的,涉及到一次法律官司,講述的是1993年的一起房地產交易糾紛,那么我們可以這么理解,在1993年之前就已經有了公攤面積這個情況 。

公攤面積誰發明的


公攤面積是什么?
公攤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分攤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 。公攤建筑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
公攤面積誰發明的


公攤面積一般是百分之多少?
【公攤面積誰發明的】多層的公攤面積一般在12%-18%;小高層的公攤面積在18%-24%左右;高層的公攤面積一般在25%-30% 。公攤面積就是主體中減去套內面積的部分,包括:門斗、門廳、大堂、過道、走廊、前室、樓梯、電梯、屋面間、電梯機房、真不用房、外墻、保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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