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是什么

1,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條件法律分析: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條件: 1.企業 要有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和設施 。2.儲存 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應遠離居住區、商業中心、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地方 。3.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設施應做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要對設施經常維護和監控 。4. 企業要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法律依據:《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 第六條 企業與重要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和總體布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并確保安全:(一)儲存危險化學品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 -款規定的八類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二)總體布局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化工企業 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建 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等相關標準的要求;石油化工企業還應當符合《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 60)的要求;(三)新建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的規劃和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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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是什么法律分析: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是國家制定的關于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的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而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 。企業想要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必須根據該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第一條 為了嚴格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規范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根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4]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列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達到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的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除外,以下簡稱企業) 。使用危險化學品作為燃料的企業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以下簡稱安全使用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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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嚴格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規范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列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達到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的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除外,以下簡稱企業) 。使用危險化學品作為燃料的企業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以下簡稱安全使用許可證) 。第四條 安全使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實行企業申請、市級發證、屬地監管的原則 。第五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安全使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安全使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安全使用許可證的審批、頒發和管理,不得再委托其他單位、組織或者個人實施 。第二章 申請安全使用許可證的條件第六條 企業與重要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和總體布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并確保安全:(一)儲存危險化學品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八類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二)總體布局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等相關標準的要求;石油化工企業還應當符合《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的要求;(三)新建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的規劃和布局 。第七條 企業的廠房、作業場所、儲存設施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改建、擴建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化工建設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由具備國家規定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和施工單位建設;其中,涉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由具備石油化工醫藥行業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二)不得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設備;新開發的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化工生產的工藝(以下簡稱化工工藝),在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經過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可靠性論證;(三)涉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裝設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裝設緊急停車系統;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化學品的作業場所裝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報警等安全設施;(四)新建企業的生產區與非生產區分開設置,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距離;(五)新建企業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之間及其建(構)筑物之間的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同一廠區內(生產或者儲存區域)的設備、設施及建(構)筑物的布置應當適用同一標準的規定 。第八條 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配備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第九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參加安全資格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依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 。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 。第十條 企業應當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每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與職務、崗位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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