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失控發票嗎,增值稅失控票包擴什么

失控發票可以作為扣稅憑證嗎?
所謂“失控發票”,顧名思義是指失去控制的發票 。按照有關規定,未按時抄報稅的企業,經稅務部門電話聯系、實地查找而無下落的,其當月所開具和未開具的防偽稅控專用發票全部上報為“失控發票” 。由于“失控發票”是企業走逃或發票丟失而引起的 。發票雖屬于真票,但比假票更具隱蔽性,因而防范難度也更大 。一、失控發票是如何產生的簡單來說,失控發票產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類:1.開票方納稅人開票沒有按時抄報稅;2.納稅人非正常地大批量作廢發票;3.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抄報信息不包含丟失發票的號段;4.納稅人丟失稅控卡/稅控盤等,導致無法抄報;5.納稅人虛開發票被發現并走逃,沒抄報;6.登記失控發票的稅務局將發票代碼/號碼搞錯了,錄入了錯誤的失控發票信息(極少數) 。
前4種情況,稅務局如果聯絡不上納稅人,不能確認你手上的發票沒問題,那為了避免重大損失,只能把本月開出沒開出的發票都當成是失控發票 。其實除開稅務局登記信息有誤這種情況,一般來說有問題稅務局又找不到人的,很可能是由于開票方提供發票給受票方,受票方認證之后,開票方又把發票作廢或者沖紅 。二、政策根據1.失控發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立增值稅失控發票快速反應機制的通知》(國稅發〔2004〕123號)規定:“四、認證時失控發票和認證后失控發票的處理辦法認證系統發現的‘認證時失控發票’和‘認證后失控發票’經檢查確屬失控發票的,不得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的批復》(國稅函〔2008〕607號)規定:“在稅務機關按非正常戶登記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失控發票)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又向稅務機關申請防偽稅控報稅的,其主管稅務機關可以通過防偽稅控報稅子系統的逾期報稅功能受理報稅 。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對認證發現的失控發票,應按照規定移交稽查部門組織協查 。
屬于銷售方已申報并繳納稅款的,可由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并通過協查系統回復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該失控發票可作為購買方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庇纱丝梢?,“失控發票”并非不能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只要屬于“銷售方已申報并繳納稅款的”是可以通過取得相關證明,實現進項稅額抵扣的 。2.走逃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認定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6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尚未申報抵扣或申報出口退稅的,暫不允許抵扣或辦理退稅;已經申報抵扣的,一律先作進項稅額轉出;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可按照異常憑證所涉及的退稅額對該企業其他已審核通過的應退稅款暫緩辦理出口退稅,無其他應退稅款或應退稅款小于涉及退稅額的,可由出口企業提供差額部分的擔保 。
經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或出口退稅相關規定的,企業可繼續申報抵扣,或解除擔保并繼續辦理出口退稅 。走逃(失聯)企業,是指不履行稅收義務并脫離稅務機關監管的企業 。走逃(失聯)企業存續經營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對應屬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簡稱“異常憑證”)范圍 。1.商貿企業購進、銷售貨物名稱嚴重背離的;生產企業無實際生產加工能力且無委托加工,或生產能耗與銷售情況嚴重不符,或購進貨物并不能直接生產其銷售的貨物且無委托加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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