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對自己和孩子的影響,受過刑事處罰的人 有什么限制

【刑事案件對自己和孩子的影響,受過刑事處罰的人 有什么限制】刑滿釋放人員,從走出監獄大門,可以說:他們每個人都想正常融入社會!有份正常的工作,可是,我們國家沒有一部有效的反歧視法,對刑滿釋放人員不夠重視,就業歧視,有很多職業上的歧視,這與社會文明是格格不入的!這些人努力的想融入,而有些條條框框確在無限制的排斥,更有甚者,連買房孩子上學都需要無犯罪證明,類似的事情很多,各種因素結合在一起,使其這些人重新犯罪的概率很大,因為他們需要活著,需要有尊嚴的活著!甚至有些釋放人員放出來幾天,坦言不想在外面呆著,想回監獄,因為外面不接受他,這些人全部被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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