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防護林結余資金怎么處理,努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 二 )


三北防護林結余資金怎么處理,努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


這位朋友提的一定是自己親身經厲的問題 , 這種情況在山區基層常見 。作為在集體林區基層林業站工作的我 , 有必要根據自已的工作經驗和各地實際作出解釋 。●集體林區林權證問題在08年前后 , 集體林區林權制度進行了改革(安徽其實81年就已到戶 , 08基本上是換核發新證 。各省情況不完全相同) , 大部分山林都分給了農戶 , 由農戶自主經營 , 林權證也發給了農戶個人持有 。
只有少部分山林未分配到戶 , 仍由村集體(村林場)或村民組集體經營 , 林權證發到村委會或村民小組持有 。●森林分類經營問題各地集體林區森林在2004年(林改新林權證發證之前)前后進行了森林經營分類 , 即將本地區所有森林劃分成兩大類:商品林和公益林 , 公益林在五大林種分類中一般列入防護林林種 。所以之后的林改中 , 村、組集體或農戶個人山場森林類別可能是商品林 , 也可能是公益林 , 公益林反映在林權證林種欄內就是填寫“防護林” 。
●組集體荒山承包造林問題按照規定(各地可能略有不同 , 但大道理應一樣) , 本村民組成員承包本組集體山場經營 , 只要通過本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 , 形成會議記錄 , 再簽訂協議就可以了 , 之后就是到當地林業站辦理林權證過戶手續(組集體持證變更到承包個人持證) 。但集體公益林(防護林)一般依法不能再隨意發包給他人開墾造林 , 更不能隨意未經上級批準而改變林種類別(防護林改用材林) 。
●目前問題癥結及如何解決從以上介紹和提問者的提問可以這樣推測:提問者當地森林也是經歷先進行森林類別劃分 , 之后是林改發證 , 再之后(六年前)提問者承包組山場造林 。這中間環節有兩個不當:一是組集體未弄清將發包山場性質 , 也不到當地林業部門咨詢政策 , 就將不該發包的山場發包給了本組農戶經營(造林);二是提問者沒有及時到林業部門辦理林權證過戶手續 , 致使造林六年后才發現原證(組集體林權證)上寫的是“防護林” 。
(注:也有另一種可能 , 即林權證已辦過戶了 , 過戶證上寫的是防護林 , 這種情況就是當地林業部門辦證失誤了 。不過幾乎不可能 。)癥結如不錯 , 問題也就好解決了 。建議當事人到當地林業部門說明情況 , 村、組都要為化解矛盾 , 積極主動出面承認不當 , 協助出具相關真實材料和報告 , 由當地政府以文件形式上報上級林業主管局 , 再逐級上報 , 要求調整該塊山林屬性 , 將防護林改為用材林 , 得到批準后 , 造林承包者再及時辦理林權過戶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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