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和規定有哪些

1,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和規定有哪些 (一)工程合同價款在100(不含100萬)萬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價款的5%預存;工程合同價款在100萬以上至200萬元的(含100萬元),按工程合同價款的4%預存;工程合同價款在200萬元至500(含200萬)萬元的,按工程合同價款的3%預存;工程合同價款在500萬元以上的(含500萬),按工程合同價款的2%預存;(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業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應比例補存工資保證金;(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價款的8%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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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比例是多少工資保證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額(或年度合同額)的一定比例存儲,原則上不低于1%,不超過3%,單個工程合同額較高的,可設定存儲上限 。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同一工資保證金管理地區有多個在建工程,存儲比例可適當下浮但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額(或年度合同額)的0.5% 。施工合同額低于300萬元的工程,且該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前一年內承建的工程未發生工資拖欠的,各地區可結合行業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實際,免除該工程存儲工資保證金 。法律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二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 。工資保證金實行差異化存儲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單位實行減免措施,對發生工資拖欠的單位適當提高存儲比例 。工資保證金可以用金融機構保函替代 。工資保證金的存儲比例、存儲形式、減免措施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豆こ探ㄔO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第十一條 工資保證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額(或年度合同額)的一定比例存儲,原則上不低于1%,不超過3%,單個工程合同額較高的,可設定存儲上限 。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同一工資保證金管理地區有多個在建工程,存儲比例可適當下浮但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額(或年度合同額)的0.5% 。施工合同額低于300萬元的工程,且該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前一年內承建的工程未發生工資拖欠的,各地區可結合行業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實際,免除該工程存儲工資保證金 。前款規定的施工合同額可適當調整,調整范圍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確定,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航局備案 。第十二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存儲工資保證金或提交銀行保函后,在工資保證金管理地區承建工程連續2年未發生工資拖欠的,其新增工程應降低存儲比例,降幅不低于50%;連續3年未發生工資拖欠且按要求落實用工實名制管理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儲工資保證金 。施工總承包單位存儲工資保證金或提交銀行保函前2年內在工資保證金管理地區承建工程發生工資拖欠的,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應適當提高,增幅不低于50%;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增幅不低于100%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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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收取程序是怎樣的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收取程序1、本市注冊的二級以上(含二級)施工總承包企業、一級專業承包企業和外地進津建筑業企業由天津市施工隊伍管理站統一收取;本市注冊的三級施工總承包企業、二級(含二級)以下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企業按企業注冊地由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取;2、保證金賬戶所屬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施管站開具繳款通知;3、企業持繳款通知到保證金賬戶所在銀行足額繳納保證金;4、企業簽署關于保證金管理和使用的書面承諾書5、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施管站開具保證金收據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存憑證》(見表7);6、企業辦理繳納保證金手續時,應攜帶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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