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普通話知識 推廣普通話優美句子( 四 )


答: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由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負責規劃指導、管理監督 。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 。地方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 。
17.企業名稱、商品名稱以及廣告的用語用字由什么部門進行管理和監督?
答: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企業名稱、商品名稱以及廣告的用語用字進行管理和監督 。
18.對違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怎樣進行處理?
答:不按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準使用語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評和建議 。應以普通話為工作語言的人員用語違反規定的,有關單位應當直接對負責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關單位做出處理 。城市公共場所的設施和招牌、廣告用字違反規定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干涉他人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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