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號燈標志


交通信號燈標志



最常見的交通信號燈標志,就是路口的紅綠燈 。紅綠燈是國際統一的交通信號燈 。
紅燈亮,禁止直行或左轉彎,在不礙行人和車輛情況下,允許車輛右轉彎;綠燈亮,準許車輛直行或轉彎;黃燈亮,停在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黃燈閃爍時,警告車輛注意安全 。
紅綠燈的起源可追溯到19世紀初的英國 。英國機械師德哈特于1868年設計了紅、綠兩色的煤氣交通信號燈,由一名手持長桿的警察通過牽動皮帶來轉換燈的顏色 。
1914年交通信號燈已從煤氣進化為電氣,這與現代的交通信號燈已經沒有多少差距,除了信號燈本身,美國人還完善了信號控制系統 。中國最早的紅綠燈出現在上海的英租界 。
附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 。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
【交通信號燈標志】第38條規定: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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