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職業中學培訓章程 培訓中心章程


高級職業中學培訓章程 培訓中心章程


?
高級職業中學培訓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和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教育法規,結合學校實際,針對市內外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的狀況,為了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職業教育方針,全面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沙掷m發展,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條 學校全稱:高級職業中學 。
第三條 學校性質:學校是一所國家撥款的事業單位 。
第四條 主辦單位:區政府 。
第五條 協辦支持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第六條 主管部門:區教育局 。
第七條 業務范圍:職業、職業技能培訓、崗位培訓等 。
第八條 服務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通過本校的培訓,讓失業和下崗人員以及大學生、農民工更好的掌握創業的基本技能,以創業帶動就業 。
第九條 校訓:團結拼搏,求真創新 。
校風:開拓進取,文明向上 。
第十條 教風:敬業精業,創新奉獻。
學風:樂學、勤學、善學、博學 。
第十一條 辦學方向:誠信辦校、質量立校、特色強校、科研興校 。
第十二條 教育理念:遵守“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理念 。
【高級職業中學培訓章程 培訓中心章程】第十三條 育人目標: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生存、學會創新 。
第二章 機構設置
第十四條 學校在區教育局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學校設立培訓組織機構 。
第十五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負責人 。校長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在區紀檢部門的監督下,在教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管理下,全面負責學校工作 。
校長應定期向上級匯報工作,向學校機構人員通報工作,自覺接受學校委會的監督 。校長在對學校重大問題決策前,應主動征詢校委會的意見 。
董事長應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接受民主監督 。董事長在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時,應注意聽取教代會的意見和建議 。
校長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接受上級領導的監督和考核 。
第十六條 在校委會領導下,在上級群團組織部門指導下,學校設置基層工會工作委員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等組織 。
第十七條 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在校委會的參與協調下,學校設校長辦公室、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等中層機構 。
校長辦公室在校長指導下處理學校日常事務工作 。
教導處負責學生行為規范的管理、學籍檔案管理 。
政教處負責教學教研工作,具體負責教學計劃編制及課程安排、教學考試考核等工作 。
總務處負責教學用品采購及保管、衛生保潔、基建維修等工作 。
區人勞局辦負責招生、學生頂崗實訓的安排和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 。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培訓工種及專業情況,分設理論教研組和實訓教研組,在教導指導下開展教學研究工作 。
第十九條 學校設圖書資料室,主要負責圖書和教材保管以及發放工作 。
第三章 運行機制
第二十條學校根據黨和國家對職業教育的發展要求,以及業務主管部門的指示,結合和社會實際,制定學校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
學校中期發展規劃一般為五年,可與國家及地方政府五年規劃在時間上同步 。
學校長期發展規劃一般為十年,可與國家及地方政府十年規劃同步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