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調解促和諧 離婚訴前調解會問什么

新湖南客戶端5月19日訊(通訊員 張時姣 向仍席)5月19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鎮溪街道人民調解室,借貸糾紛當事人在調解員的見證下簽署了人民調解協議書,握手言和 。這是近日鎮溪街道調解員從情、理、法3個方面釋法說理的生動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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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中,梁某因資金周轉,于2019年3月經朋友介紹向吳某借款3萬元并出具欠條一張,承諾按月給付一定利息 。按期付息3月后,梁某便不再償還 。3年過去,吳某都沒有等來梁某的3萬元,更不要說承諾的利息,便一紙訴狀將梁某起訴至吉首市人民法院 。
基于案件債權明晰,事實清楚,吉首市人民法院將案件委派至鎮溪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訴前調解 。鎮溪調委會當天就聯系上了雙方當事人,原來梁某當初借錢是和丈夫一起做生意用來周轉,不僅僅借了吳某一人的錢,一共有十多萬欠款 。后來和丈夫感情破裂,離婚后一人撫養小孩,還需償還八萬元借款,只能先給一人還清后再償還吳某的欠款 。梁某表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愿意分期還款,希望能和吳某和平解決,不必要對簿公堂 。了解到梁某的情況后,調解員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多次耐心勸說心急的吳某,表示走司法確認程序也能保障他的權益,最終打消吳某顧慮,選擇接受梁某的按月還款,也主動放棄追償利息 。
[責編:向莉君]
【訴前調解促和諧 離婚訴前調解會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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