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普法】孩子判給誰 孩子八個月離婚會判給誰

離婚是婚姻的不幸
但孩子是無辜的
夫妻離婚后
并不意味著父母與子女斷絕關系
父母仍承擔著撫養子女的義務
今天我們就來談談離婚后子女撫養相關問題
一、離婚后子女應該歸誰撫養?
離婚雖然不能消除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 , 卻會改變撫養方式 。《民法典》第1084條第3款規定將離婚后子女的撫養問題分為兩種情況:一是不滿2周歲的子女 , 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這是因為母乳喂養更有利于嬰兒的生長發育 , 夫妻離婚時 , 子女不滿兩周歲的 , 應依法由母親撫養 。二是已滿2周歲的子女 , 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 ,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具體情況包括:父母雙方的個人素質、對子女的責任感、家庭環境、父母與子女的感情等因素;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難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在雙方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 , 原則上由經濟能力較強的一方撫養;8周歲以上有識別能力的子女 , 無論隨父還是隨母 , 都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第3款
【【每日普法】孩子判給誰 孩子八個月離婚會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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