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里病種情況你真的都懂嗎?


健康告知里病種情況你真的都懂嗎?



健康告知實在是保險里怎么都繞不開輿論陣地 , 關于它的各種爭紛從來都不會少 。 能不能;鉆小空子?不知道的情況到底責任屬于誰?等等熱門話題早已被說膩 , 今天就讓我們共同探討另一個同樣重要但總是被忽略的話題 , 健康告知里的各類疾病尤其是腫瘤和心臟病如何定義?
健康告知里的;常客們
不同的保險公司不同的保險種類所對應的健康告知也不同 , 有的甚至不需要健康告知 。 健康告知的內容有五種類型:
一、常規重疾 , 一般就是重疾險保障中的幾種重疾;
二、兩年內住院記錄 , 即兩年內有什么異常的住院記錄;
三、家庭遺傳病史 , 作為判斷家庭遺產概率的依據;
四、女性或兒童的特殊問題 , 一般包括妊娠情況 , 嬰兒出生體重等指標;
五、近期就診記錄 , 即近期身體有什么問題出現 。
這五種情況囊括的病種五花八門 , 但有幾類疾病堪稱健康告知的;???, 一般的健康告知都會包含它們 , 它們就是腫瘤、心臟病、高血壓、肝炎四大天王 。 其中一般保險告知文件中都會對高血壓和肝炎做出詳細的注解 , 因此對應心臟病和腫瘤在健康告知中具體的定義就存在一定的爭議 。
健康告知里的腫瘤和心臟病
事實上 , 腫瘤和心臟病之所以存在這樣的爭議是因為這兩個詞匯本身就是比較概括性的詞匯 , 腫瘤包括良、惡性腫瘤(含原位癌、癌前病變) , 而心臟病包括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梗死、心肌病等情況 。 用其他的細分方法這兩種疾病還可以做其他具體細分 , 因此這兩類疾病若簡單的用腫瘤、心臟病兩個詞匯概括難免在細節上產生理解上的分歧 。
疾病定義解釋不清楚 , 誰的責任?
【健康告知里病種情況你真的都懂嗎?】 如果在健康告知中對疾病狀況的定義沒有寫清楚或者保險人沒有做具體說明導致理賠時產生糾紛最后應該誰來負責?答案是由保險公司負責 , 對保險條款保險健康告知的內容做出解釋是保險公司的責任 。 不過正所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如遇到像腫瘤心臟病這類具體定義不明的情況最好咨詢保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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