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和報銷比例

【城鄉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和報銷比例】

城鄉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和報銷比例



城鄉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 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 城鄉大病保險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 為了讓大家更加了解城鄉大病保險, 下面本文就為大家介紹城鄉大病保險的相關內容 。
解讀城鄉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
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 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 。 在此基礎上, 城鄉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 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準, 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 。 合規醫療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可規定不予支付的事項), 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 各地也可以從個人負擔較重的疾病病種起步開展大病保險 。
城鄉大病保險的報銷比例
城鄉大病保險的報銷比例是大病患者在基本醫保報銷后仍需個人負擔的合理醫療費用, 再給予實際報銷50%以上, 而且, 對醫療費用實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 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 。 也就是說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先在政策范圍內報銷約70%, 剩余自付費用再由大病保險實際報銷最少50% 。 當城鎮居民、農民當年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分別達到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年人均純收入時, 就會發生災難性醫療支出, 就可能會導致因病致貧返貧 。 此時, 大病保險制度發揮作用, 對城鄉居民的高額醫療費用進行合理的報銷 。
此外, 城鄉大病保險由政府向商業性保險機構購買, 保險機構作為第三方負責具體運作, 政府通過購買保險服務, 改善民生, 是公共管理模式的有益創新, 同時, 有關部門應對相關商業機構的準入及各種市場行為進行嚴格監管, 務必讓寶貴的資金實打實地用在減輕群眾醫療負擔這個;刀刃上, 另外, 試點城市必須擴大籌資渠道, 提升管理水平, 這樣才能逐步提高城鄉大病保險的報銷比例, 最大限度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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