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法|因廣告涉及 “最佳位置”“1步行到”等極限詞語,自如被罰10萬元

廣告法|因廣告涉及 “最佳位置”“1步行到”等極限詞語,自如被罰10萬元

【 廣告法|因廣告涉及 “最佳位置”“1步行到”等極限詞語,自如被罰10萬元】11月29日消息,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北京自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被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萬元。

據了解,2018年12月,北京自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為自如網運營主體期間,自如網上海市徐匯區內租房信息中含有 “最佳位置”“1步行”等極限詞語。根據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據公開資料顯示,自如成立于2011年10月,是一家提供租房產品及服務的互聯網品牌。旗下居住產品包括自如友家、自如整租、寓等。據悉,從2018年至今,自如已經進行過多輪融資。2018年1月,自如宣布完成40億元人民幣A輪融資。2019年6月,自如進行了B輪融資,合計募資約5億美元。2020年3月,據媒體報道,軟銀通過愿景基金向自如投資10億美元。該輪融資后,自如的估值高達66億美元。(文|AI財經社實習生 魏晗 編|陸佳)

舉報/反饋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