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熊磊只需繼承房產,高額外債不用管資深律師統統都要還

姚策遺產中的房產問題經過一次庭審之后依然沒能得到解決,但是根據現在的實際情況來看熊磊勝訴的可能性非常大,房子最終所有權很有可能會判給熊磊,但是熊磊勝訴對她而言真的是一件好事嗎?【 房產|熊磊只需繼承房產,高額外債不用管資深律師統統都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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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磊勝訴意味著什么?勝訴就意味著獲得了姚策財產的繼承權,但是熊磊需要繼承的不僅僅是遺產還有外債。根據房子的地理位置可以知道,這是一筆不小的財富。而且熊磊也曾經表示過這套房子是她和兒子的保障,以后需要用這套房子給父母養老,由此可見這套房子的價值有多么大。對于房子的繼承問題有資深律師給出了答案,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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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法律意味著熊磊只要獲得這套房子的繼承權就要承擔姚策的債務,也許這一點熊磊從來沒有考慮過,也沒有人告訴過他,但是繼承房產的同時需要還債這件事是確實存在的。但是姚策有多少外債呢?首先是許敏為其花費的幾十萬元,以及許敏為姚策治病而借的姚策姥姥的20萬元和對外借的錢。或許這些錢與房子相比微不足道,但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的債務,都是需要歸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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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里有網友可能會提出疑問,房子判給熊磊則熊磊需要繼承債務,那么房子判給許敏又會怎樣,許敏就不需要繼承債務了嗎?答案是許敏很有可能不需要繼承債務。許敏和熊磊對房子的爭奪有本質上的區別。熊磊爭奪房子的理由是合法繼承。而許敏爭奪房子的理由是資金問題。大家都知道姚策的房子是結婚的婚房,是許敏出資購買的。而當時許敏是給自己的親生兒子買房,現在已經證明姚策不是她的孩子,并且姚策已經與杜新枝相認,回歸“郭”家。因此現在許敏要回房子的理由非常充分,即便最后房子判給許敏也和繼承權沒有任何關系,許敏不需要承擔姚策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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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房子所有權的問題仍在繼續爭奪,但是熊磊給出房子是兒子的保障以及為父母養老用這樣的理由實在令人難以信服。現在熊磊已經和許敏沒有任何的關系,已經成為杜新枝的兒媳婦,那么熊磊想要給兒子一個保障就應該找杜新枝要。雖然杜新枝名下究竟有幾套房子并不能確定,但是她的名下不止一套房子。郭諫言作為杜新枝的親孫子,房子不給他又能給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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